然而,北欧人民的精力并没有消耗殆尽。尽管被限制在欧洲的中部和西北部,尽管他们的政治和社会思想一片混乱,不过他们渐渐地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在不知不觉中为比以前更广大的势力的复兴做着准备。
前面我们曾提到,公元6世纪初,西欧根本不存在一个中央政府。整个世界由大量的尽力维持其统治的地方统治者所割据。这种不安全状态无法持续下去;在这种混乱状态下产生了一种合作和互助的制度,即封建制度,至今仍能在欧洲的生活中找到这种制度的痕迹。这种封建制度是权威社会的集中体现。无论在何处孤独一人感觉到不安,他都准备用一定的自由来换取帮助和保护。他会寻求一位比他强大的人作为主人和保护者,他为他服兵役,向他纳税;相应地,他可以确保对自己的东西的占有权。他的主人也要臣属于更大的主人来获取安全。城市也发现依附于封建保护者要容易,修道院和教堂也通过类似的纽带联系在一起。毫无疑问,很多时候,在获取保护前要先宣誓效忠;对上如此,对下也是如此。于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制度形成了,这种制度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范围。刚开始时也发生过叛乱和私人冲突,但一种新的制度和法律终于形成了。这种金字塔不断发展,最后,在一些地方就形成了国家。在6世纪早期,在现在的法国和荷兰,就出现了在创始者克洛维统治下的法兰西王国。不久,西哥特、伦巴底和哥特王国也相继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