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发展目标的管理
为了对有关社会发展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在社会管理中实施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是20世纪中期出现于美国以泰罗的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管理(特别是其中的参与管理)为基础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美国当代著名管理学家彼德·德鲁克对目标管理的发展和使之成为一个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组织的最高领导层根据组织面临的形势和社会需要,制定出一定时期内组织活动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然后层层落实,要求下属各部门主管人员以至每个员工根据上级目标制定相应的子目标和保证措施,从而形成一个目标体系,并把目标完成的情况作为各部门或个人考核的依据。
在社会管理中有效运用目标管理法,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由社会最高管理层制定社会发展总目标,然后将总目标进行分解,逐步展开,通过上下协商,制定出各层次、各部门、各机构直至每个社会成员的目标,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形成一套“目标—手段”锁链式的完整的目标体系。其次,目标一经确定,上级管理人员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成员,自己重点去抓综合性管理。完成目标主要靠执行者的自我控制,而上级管理者的作用则主要表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题、提供情报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方面。最后,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要事先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可灵活地采用自查、互查和责成专门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的依据就是事先确定的目标。对于最终结果,应当根据目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经过评价,使得目标管理进入下一轮循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