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却还有一些人,生的苟且,死的猥琐。我们不求都能做到前者那样英明,但是,应该不让自己活成后者的样子。 近日,吉林长春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闹市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引起不少舆论关注。话说,女游客在长春逛街时被高空抛砖砸死,被告人:希望判死刑! 受害女子逛个街都被砸死,实在让人惊悚,而且还是在闹市区,这种意外,也太让人不可思议了。而高空抛砖者,做出这种伤人性命之事到底为哪般? 我们来回顾一下案件过程—— 话说,事发当日当晚,28岁的女子在吉林长春闹市区一广场处小吃街游玩时,被一块从高空抛下来的砖头砸中。令人遗憾的是,女孩被这不速来客砸中后不幸离世。 据称,抛砖者周某是在当地某公寓租住的一名江西男子,事发前曾多次高空抛物。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以危险方式致一死一伤(轻微伤),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死刑。 至于高空抛砖动机,周某称对警方称: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想扔砖头砸死人,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执行死刑! 在庭审中,周某认可上述供述,并称希望在被判处死刑中能安乐死。 原来,是高空抛物者寻死!而这种寻死方式,令人气愤,让人吃惊。死刑肯定是如愿了,至于是否能安乐死,那就看相关部门怎么决定了。 受害女子家属表示,公开庭审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并表示此案结审,会继续追责涉事广场和物业方。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而故意高空抛物,更让人感到无法原谅,不能容忍。而这位涉案人员用这种方式寻死,就更让人感到无法接受了。自己跳楼自杀不敢跳,却要一高空抛砖砸死人求判死刑赴死,这也太坏了。 寻死都要带着别人,这心态,是何等的扭曲,这三观,是何等的不堪?这种有强烈的故意犯罪倾向,故意杀人意图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对他判死刑,罪有应得,一点都不怨,甚至让人有点感到不解恨。 作为正常人,活着的时候,要尽心尽力做问心无愧的事,死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少连累别人,更不能祸害别人。这样,或许才是更多普通人应该遵循的人生意义。如果这点都做不到,或者还反其道而行,那么,就可能成为了人们所说的“坏人”。 涉事男子自己不想活了还祸害别人,伤人性命,其心可诛。而被害人家属对涉事广场和物业进行追责维权,同样也完全可以理解。 因为世界上不可能会没有坏人,更多时候我们也不知道谁是坏人,更有可能的是,我们或许与坏人都素未谋面却深受其害。所以,相关责任场合管理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提供公共服务,必须保障公共安全。 再说,这样的男子称多次高空抛物,为什么就没有及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呢?他是从哪里带来的砖,如何带进公寓,或许都需要更多关注,并尽可能排查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