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之家”,“有准备的环境”需要由教师来准备,为此,蒙台梭利提出了创设“有准备的环境”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保证儿童独立、充分活动的自由;必须是有秩序的生活环境;对儿童有纪律要求,以引导其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能丰富儿童的生活经验,并提供丰富的感官训练材料;生活设备和一切用具美观、实用,对幼儿有吸引力,等等。
(二)自由与纪律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自发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因此,她强调学生的自由是科学教育的基础。并指出教育中给儿童自由才能使其个性得到“最有利的发展”,而保证其个性得到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给儿童活动的自由。因此,学前教育机构在环境的准备、材料的投放以及活动的安排上,都应当给儿童提供充分的自由活动的条件。
关于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形成纪律的基础。首先,她明确指出,自由不等于放任。这是因为:第一,儿童的自由以不损害集体利益为限度;第二,不冒犯或干扰他人,对他人不礼貌或有粗野行为就应加以制止;第三,有益于儿童的各种表现和发展的——不管是什么行为,无论用什么形式表现出来,教师不仅要允许,而且还必须进行观察。[23]其次,蒙台梭利强调的纪律并非由成人靠命令、说教甚至惩罚得来,真正的对于儿童来说是主动的,必须建立在其自由活动的基础之上。因此,她大声疾呼:“活动、活动,我请你把这个思想当作关键和指南:作为关键,它给你揭示了儿童发展的秘密;作为指南,它给你指出了应该遵循的道路。”[24]具体来讲,她认为纪律是儿童在“有准备的环境”里,通过充分开展的自由活动而逐渐形成。她在“儿童之家”的实践中总结了纪律教育的做法:第一,使儿童分清好坏,不要混淆“好”和“不动”,也不要混淆“坏”与“活动”;第二,让儿童自由选择有趣的工作;第三,用“寂静活动”来巩固取得的纪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