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传媒模式在现实社会中不是以纯粹的形式存在的,现实传播中包含了这三种因素的混合。有的传媒体制既有利于赢利,尊崇自由公平的市场机制,又是政府的喉舌,为政治体制服务。在一个赋予政府更多权力的政治体制中,传媒不可能脱离政府的监察、引导。它受政府的许可和检查,服从政府的管理,促进政府的目标。在这种体制下,由于政府要承担社会发展的责任,所以传媒也要具备社会责任意识。记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决定什么该报道,什么不该报道,报道版面有多大、用什么样的报道语气,等等。在一个社会事务更倾向于由公民自己决定,充分肯定民主、自由价值的国家,传媒被赋予了更大的自由——自由发表言论、自由出版。在这种体制下,传媒只需让人们了解更多的真相,并提供一个公民自由表达的空间,使其独立自主地判断是非。当然,自由政治体制下的传媒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法律、政府、公众、自身职业规范等各方面的制约。
此外,政府是政治新闻最主要消息的来源,传媒自身的利益也需要政府的关照,这也是政治对传媒的基本作用。
二、当代社会,传媒在政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当代社会,传媒与政治有着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在政治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传媒通过发布政治信息、追踪政府动态,可以将政治生活公开化,使政治生活直接化;传媒通过解释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决策,提高了政治生活的质量,使政治生活成为广泛的公众生活,从而强化了政治的影响力,利于政府的施政纲领、决策的顺利实施、推行;传媒可以反映各方面的意见,供决策者参考;某些中立传媒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于现实政治的独立性,发挥监督政治的功能;传媒还可以塑造政界人物形象,提高其知名度。因此,“在现代政治活动中,控制和利用电视传播已经成为最常见的政治行为之一,缺失了这种行为或者在这种行为的处理上失当,甚至可能导致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在实现既定方针中彻底失败。”[7]在西方,尤其是美国,传媒广泛地介入到政治中。善于运用传媒的政府、政治家虽然不一定是成功的政府、政治家,但不会利用传媒的政府、政治家绝对不会成功。美国的竞选活动是典型的例子。在某种程度上,美国的竞选以传媒为主要阵地,竞选经费的大半用于电视广告和辩论。传媒之所以对美国总统竞选有这样大的影响,是因为在传媒的作用下,公众逐渐缺失了自己的独立判断,不知不觉地被传媒内容所导引。大众传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有人将其称为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之外的“第四政府部门”。正如美国政治学家蒙戴维·巴伯所言:“总统政治正在发生一场革命,民主党和共和党已经不再控制其旗手的选举,代之而起的是一批新的国王制造者——新闻人士。[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