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拉把安森送往那辆豪华轿车里时,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两个熟睡的人。这两个人刚跟安森在耶鲁俱乐部里喝了酒,一会儿也是要去参加聚餐的,而安森居然把他们俩忘得一干二净。在车子驶向亨普斯特德的路上,这几个醉鬼终于醒了,但却唱起歌来,歌词粗俗,不堪入耳。葆拉一言不发,尽力安慰自己,不去计较安森他们放肆的行为,不过她还是觉得受到了羞辱。
乔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觉得非常困惑,于是走进伯母勒让德尔太太的房间,情绪激动地说道:“那个人简直莫名其妙。”
“你说的是谁?”
“就是亨特[2]先生啊,他看上去真怪。”
“为什么这么说?”
“他说他是法国人,我之前一直都不知道呢。”
“别瞎说,一定是你搞错了。”勒让德尔太太莞尔一笑,“他在开玩笑呢。”
乔固执地摇了摇头。
“才不是呢。他在那里喃喃自语,说他是在法国长大的,不会说英语,所以没法跟我交谈。他还真就没跟我讲话!”
勒让德尔太太没了耐心,就在她把脸转开的时候,突然听到乔来了这么一句:“没准他是醉得一塌糊涂了。”说完,她便走出了房间。
尽管这句话听起来没头没脑,但说的都是实情。当时,安森发现自己的舌头已经不听使唤,灵机一动,就找了这么个“不会说英语”的理由。很多年后,他依然记得这段往事,每次向别人提起,都会忍不住捧腹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