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力之压迫
人类的相与,还没有达到大公无我的地位。当此两种文化,互相接触之时,我国的进化,落后了一步,自然免不了要受外力的压迫。外力的压迫,在前清时代,可分为三期:(一)鸦片战争,可说是我国不愿意和外国交通,而外国用兵力强迫的时代。交通既出于强迫,权利自然要随之而丧失。此等权利的攘夺,自《南京条约》开其端。后来续有增添,到《北京条约》而作一个小结束。从此以后,各国和我国所订的条约,都是以英法条约做蓝本的。直到中日的《马关条约》,许外人在通商口岸,设厂制造;航权的开放,及于内河;才为更进一步的侵略。(二)条约上的权利既得,乃进而吞噬我的藩属,且窥伺我的边疆。俄国在东北、西北两边,都割去很广大的土地;还要进而觊觎东三省和蒙新。英国则吞缅甸,夺哲孟雄、廓尔喀,侵略西藏和云南。法国则并越南,窥两广。日本又灭琉球,侵朝鲜。(三)到甲午一战,而中国的积弱,暴露于天下,英俄法德日,就竞起而租借军港,攫夺铁路、矿山,划分势力范围,露出瓜分的形势来了。美国人在中国,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利的,乃又起而提倡“门户开放,领土保全”,而我国外交上的形势,亦就随着人家的瓜分和均势之论,而忽宽忽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