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民办中小学而言,目前也存在举办者子女接班现象,但初步观察,民办中小学中举办者子女接班现象不如民办高校普遍。原因可能在于,民办高校的规模更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名声)和经济价值更大,所以举办者培养子女接班的积极性更高。民办中小学的规模小,而且根据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只能选择成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因而其产生的经济价值显著小于民办高校,举办者培养子女接班的积极性低于民办高校举办者。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教育背景
就民办高校而言,从190位举办者的教育背景信息看,民办高校举办者是一个典型的高知群体,他们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知识水平高,文化素质好。民办高校举办者群体的教育背景和其他产业举办者群体的教育背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全国工商联在2009年的调查,全国私营企业业主低学历段(含文盲、小学、初中、普高、职高)的比例为76%,而高学历段(含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比例只有24%。[4]可以认为,民办高等教育领域是一个“选择性排斥”的领域,低学历者进入民办高等教育会遇到较大的困难,如果举办者本人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经验和成功体验,可能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创办一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