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第二天清晨,对面的警察都已撤离,他才悄悄带着Jenny的尸体,还有记录杀人过程的摄像机,离开了这栋公寓楼。即便被人看到也不怕,他可以装扮成死者的男友,架着酒醉的女友出门,没人会多管闲事怀疑的。最后他将死者拖上汽车,抹掉一切身份标志,开到附近的荒野弃尸——就算被警察发现,也不过是一具无名女尸。
当所有的证据链都已建立,莫妮卡雇了一位新律师,确定成功率万无一失之后,才向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提交重审申请。
提交上诉申请的同时,我也来到法院投案自首。
一时之间,我成为轰动全美的人物——警方认为我早就死在了荒野,如果侥幸逃生,肯定已潜出阿尔斯兰州,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我成功越狱超过一周,竟然还敢留在马丁路德市。
首先,我能够逃出戒备森严的肖申克州立监狱,本身已是一个传奇;其次,可以在没有地图和GPS的情况下,独自穿越数百平方英里的荒漠,简直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奇迹;最后,在定案超过半年之后,找到一年前的凶案录像,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再大大方方地投案自首,这样的智慧和勇气也令人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