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有人明白亚伯拉罕。但他到底成了何事?他始终不渝于他的爱。爱上帝的人不需要眼泪和称赞;他因爱而忘记了痛苦,这忘记是如此地彻底,以至于如果不是上帝本身记起这痛苦,痛苦就不会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因为他在秘密内看,他知道悲痛,他在乎眼泪,他什么也忘不了。”
“所以,或者是存在着一种悖论,真实的个体因此悖论而处于与绝对的绝对关联内,或者是亚伯拉罕迷失了自己。”
选译自[法]雅克·德里达:《给予死亡,恩惠的伦理与恩惠的思想》,Colloque de Royaumont(莱若蒙特会议,1990年,12月),Métailié Transition,1992,56~79页。谭立铸译。
[1] 所引为Grosjean和Léturmy译本(Gallimard,Bibliothéque de la Plèiade),它有时被附注上希腊语或拉丁语。这里被译为“他的美意”的,并不是指上帝有什么快意,而是指他的至上意志,这意志不向任何人咨询,就像国王那样,怎样想就怎样做,而不会说出他这样做的隐秘理由,既没有解释也没有必要让别人理会。这里涉及的是意志而不是快意,这是一种根据他的乐意去判断好的纯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