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边说边拉起卫钧双手,手心手背找了个遍,就连手腕也看了。
别说切口了。
就连个一个小针眼都没有。
闺女失败了?
又或者,不是取的手上血,而是取的脚上血?
如果伤口在脚上,那鞋子一穿上她肯定是看不到的,不过哪怕是个小伤口只要长在脚上,也肯定会觉得不舒服。
走路应该也能看出来的吧?
看来多半是失败了。
明明都已经跟她说了,让她多下几片安眠药,等人睡死了再动手,那简直就跟切青菜萝卜一样容易的事,她居然也能失手。
肯定是舍不得下刀子。
这老闺女可真是半点儿用都没有。
看来。
昨晚的事岳母也有份参与?
他们到底想做什么?
卫钧眼眸微转,不动声色抽回自己的手,背去背后,笑的无比‘羞涩’:“钧钧手很粗,有很多茧子,娘亲的手才好看,比钧钧的好看多了。”
他一个大男人,要那么好看的手做什么,他的手虽然手型修长,不过掌心虎口的确很多茧,还是黄色厚茧,经年积月磨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