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布林克利,我出去吃。”
他没答话,只是瞅了我一眼,好像看我适合什么尺寸的路灯柱[3]。
“我今天累坏了,得好好吃一顿、喝两盅。估计布里斯托尔就能找到这两样。而且那儿应该会有演出什么的,你说呢?那可是数一数二的观光圣地呢。”
他微微叹了口气,好像听到我说演出什么的让他很郁闷。他最希望看到的场景是我在公园狂奔,后边一堆民众举着滴血的菜刀紧追不放。
“我开车过去,你可以告假一晚。”
“遵命,少爷。”他叹息着回答。
我只好作罢。这家伙真叫人气闷。他爱谋划屠杀贵族阶级,我压根也没意见,可该死的,乐乐和和地给个笑脸就那么难吗?我一摆手打发了他,然后去车库取车。
到布里斯托尔不过三十英里左右,时间充裕,我舒舒服服地吃了顿饭,然后去剧院赶音乐剧。其实这出戏当初在伦敦排演的时候我就看过好几场,这次重看,还是觉得可圈可点。总而言之,启程回家的时候,我只觉得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抵达幽居的时候估计已经过了午夜。我睡意正浓,一进屋就点了支蜡烛,直奔楼上卧室。我一边开门,一边想着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于是一边往床边走,一边简直要放声高歌起来。突然间,床上有什么腾地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