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我将不涉及休谟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
[2]如果这一计划成功,我们就填平了“评价性”和“描述性”之间的鸿沟,并最终证明了这种说法的缺陷。然而,眼下我的策略是同意这一说法,假设评价性和描述性的概念是相当清楚的。在本文的结尾,我将指出在哪些方面它们陷入了混乱。
[3]另外,许诺概念还是这样一类概念的成员之一,这类概念有着一种特别的不明确性,即可废除性。参见哈特(H.L.A.Hart)的《责任和权利的归属》,见《逻辑和语言》(第三辑),福录(A.Flew)主编,牛津,1951。
[4]这一步骤中的其他情况相同子句排除了某种情况,它们和前一步骤中被排除的情况有些不同。当那义务被免除时,例如,如果受约人说:“我免除你的义务”时,通常我们说“他承担了一种义务,然而他(现在)不受那义务的约束。”但是在其他考虑(例如优先义务)压倒那种义务的情况下,我们说,“他受义务的束缚,然而他不应该履行它”。
[5]关于这一区分的讨论,见安思康伯(G.E.M.Anscombe)的“粗糙的事实”,《分析》(1958)。
[6]关于相关区别的讨论,见罗尔斯(J.Rawls)的《关于规则的两种概念》,载《哲学评论》,LXIV(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