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华北解放区在北平召开教育会议,专门研究小学教育正规化问题,制定了《小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小学教育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公民的基础教育,应以学习文化课为主;以读写算及社会、自然、卫生等基本科学知识教育儿童,培养其生活知能,并打下升学的基础;注意健康教育;培养儿童良好的习惯;小学学制仍暂行“四二制”,初小4年,高小2年。
解放区高等学校的调整工作首先是从东北解放区开始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改变短期训练班性质,向正规化方向发展。1948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整顿高等教育的决定》,主要从6个方面展开:(1)新建与调整的旧有高等学校,主要有:东北大学、东北行政学院、沈阳工学院、大连工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沈阳医大、东北鲁迅文艺学院、沈阳农学院、哈尔滨外专、哈尔滨农学院。(2)建立正规制度,工、农、医科4年毕业,文科与艺术2~3年毕业,专修科2年毕业,本科及专修科学生入学资格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改原来的供给制为助学金制。(3)改进教学规定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占10%~15%,俄语为必修课,每周4小时。专业课各校自定。以课堂教学为主,加强对学生的自学指导。(4)提高教师水平。(5)充实图书仪器设备。(6)加强领导,东北行政委员会成立高等教育委员会,直接领导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