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业务是否简单明了,这一法则保证了投资对象处在投资者的“能力范围”之内;
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的经营历史,这保证了公司的竞争优势是持久的,其业绩并非昙花一现;
公司的前景是否良好,这主要是根据费雪的成长性要求提出的。
第二项准则是管理准则,也包括三个关键的项目: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对股东坦诚,这关系到公司的信息是否能够准确传递到股东那里,如果管理者对于股东并不坦诚,则股东就需要自己从那些带有欺骗性的财务报表中找出真实的信息,投资者的风险增加了不少,也为此消耗了不少精力。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能够抵御住群众性的癫狂,能够理性地处理公司的利润;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独立进行业务定位,不屈从于行业的普遍做法和潮流。
第三项准则是财务准则,包括四个关键项目:
不要仅仅关注每股收益,因为这只是一个绝对值,一个较大的每股收益如果是用了更多的资本才取得的,那就表明这家公司其实并不怎么样,考虑股权收益率更为有用;
计算“股东收益”,看看其水平与同板块的公司相比较如何;
公司的利润率要足够高才行;
确保每一美元的留存收益创造了更高的市场价值。
第四项准则是市场准则,包括两个关键项目:
公司的内在价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