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锷通过贿赂朝中权贵,官职越做越大,做到了检校兵部尚书、淮南节度使(治今江苏扬州)。淮南为唐后期政府财政收入来源的主要地区,王锷精于财会,很会理财,为唐政府积累了大量财富,当时他116所铸的钱流播天下。
唐宪宗元和二年(807),王锷升任尚书左仆射、检校司徒、河中节度使(治今山西永济),元和五年(810),兼太子太傅,调任河东节度使(治今太原)。当时,河东兵员才三万,骑六百,府库空虚。王锷到任后,采取措施,使得财用丰足,扩充兵员至五万、骑五千。他又注重与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九年(814),王锷升任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列宰相。他自忖一生聚敛颇丰,易招人诽谤,于是,在功成名就以后,主动给朝廷献上钱两千万。此举,招致宰相李绛弹劾,他认为:“锷虽有劳,然佥望不属,恐天下议以为宰相可市而取。”但唐宪宗认为王锷功大于过,没有追究,得以善终。元和十年(815),王锷卒,追赠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