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召开了“白天出气,晚上看戏”的七千人大会。不少右派分子摘了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出了台。 自然,这也是解决潘汉年问题的最好的政治时机。
十分可悲的是,还是因为潘汉年是毛泽东同志亲定的大案,一些奉命办案的单位的负责人出于各种原因,谁也未把“潘案”的真实报告送呈毛泽东同志审批。更为滑稽的是,“潘案”的办事机构已于1958年正式解散,但潘汉年一案到1962年还悬而未结。因为“一切都要等待上面的安排,等待上面的决策。冷天的读者一定会发出这样的提问:
“司法机关的职能呢?……”
而潘汉年就是在这种“奉命办案”的时代悲剧中,继续演着他和董慧的人生悲剧。
话又说回来,毛泽东同志并没有忘记他亲定的“潘案”。又一个可悲的是,他并未全部审阅潘汉年一案的正确结论的卷宗,而是仅仅依据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大氛围,以及他个人的政治需要,在七千人大会上讲了如下这段话:
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毛泽东同志所做的这一结论,早已被历史所推倒。有意思的是.当时负责办理潘汉年一案的执法者,却从当时的政治气氛中嗅到了天机一一“潘案”划句号的时候到了。公安部遂着手整理、研究,并提出了处理潘汉年一案的材料,七报中央。在这份报告材料的最后部分,“还特别强调了他的问题都是历史问题,又都是他主动交待的,认罪态度好,关押期间表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