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邦德国,教会与国家和政治的关系也受到一些批评。例如,自由民主党不喜欢联盟党的教权主义倾向,并在1974年提出“自由的国家,自由的教会”,主张“公法团体”地位不适用于教会,要划清教会与国家的界限,终止教会的某些特权,消除宗教在学校的影响等等。教会的代表则认为,教会对政党政治保持中立,但教会也对世界负有责任,应该凭良心对政治和社会重要问题表态。不过,工业化和社会世俗化的发展,居民宗教信仰淡化,虔诚教徒的人数下降。特别是年轻人受各种思潮的影响,对虔信宗教之事兴趣不大。这些变化不利于教会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和相关政策方面保持有效的影响力。
二、联邦德国的“社会伙伴关系”
联邦德国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劳资关系,称为“社会伙伴关系”(Sozialpartner),并成为法定的制度。“社会伙伴关系”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共决制”、劳资协议制(工资集体合同制)等。